质检总局组织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现场检查37家企业存在严重问题
2017-05-08 15:59 已被浏览 2894 次
为加强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进一步深化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依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6〕891号),2016年7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协会会同山东、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湖北等8个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并对2015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发现的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复查。
2016年7月至10月,共组织对山东、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湖北等8个省的61家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中37家企业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2016年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主要存在原材料和成品检测项目不全、记录不完整,企业实验室配备的检测试验仪器不全、关键工序识别、控制、执行、记录不符合,产品标识、标记、合格证标识不完整或缺失,生产、检验等作业文件缺失或不完整,检测试验仪器未按计划计量校准和管理不到位,企业生产设备配备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等问题。产品监督检验中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低温柔性、热老化后低温柔性、浸水后质量增加、接缝剥离强度等。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对58家企业的59批次产品进行的监督检验,其中合格产品5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6个批次。
2016年,对山东、四川、河南、北京、江苏、浙江、辽宁、河北8个省市在2015年检查中发现的23家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复查,其中14家企业完成整改,7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家企业未完成整改。对其中16家企业16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合格样品14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
对2015年不合格企业复查中,石家庄市兰天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和盘锦丰顺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未完成整改。其中,石家庄市兰天防水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均不合格,对2015年开具的10个不符合项,仅完成4项整改,且在2016年复查中现场检查和样品抽样仍均不合格。盘锦丰顺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产品检测不合格,2016年抽检同类产品仍不合格。
对于连续2年监督检查中不合格企业,质检总局建议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办理撤销生产许可证手续。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获证企业,由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法办理撤销生产许可证手续。
质检总局要求,不合格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情况及时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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